|
|
|
首页 >> 池州墙改 |
|
墙改办职能:负责贯彻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法规、规章和政策;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组织协调、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;负责征收管理和安排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;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开发、生产和推广应用的指导和管理,并按照权限做好产品确认工作。
散装办职能:负责贯彻发展散装水泥的法规、规章和政策;编制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;征收管理和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;协调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中的问题;负责开展散装水泥统计、宣传、信息交流以及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等工作。
|
|
|